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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(乡)人民政府:

为了调动农民种植油菜的积极性,促进油菜生产迅速发展,增加食用植物油有效供给,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油菜良种补贴。为了实施好油菜良种补贴项目,省农业厅、四川省财政厅制定了《2008/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》(川农业[2008]218号),现将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方案,切实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,并就有关注意事项作如下补充通知。

一、精心组织,明确责任

2008/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时间紧、任务重。为此,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、认真实施,分管领导要亲自抓,村、社(组)确定专人分工负责,落实责任制,确保补贴资金按期发放到农户。

二、补贴范围及标准

2008/2009年种植油菜的农户,按油菜实际种植面积(计税面积内)进行补贴,每亩补贴10元。

三、严格公示,加强监督

各社(组)逐户登记,村委会汇总、审核后,以村为单位,将种植农户、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。江油市财政局农财股举报电话0816-3252791;江油市粮油作物站举报电话0816-3228714

四、规范填表

严格按照四川省2009年油菜良种补贴面积核查登记及公示样表格式,统一规范填表,其中油菜种植面积只保留壹位小数(样表下载:江油市政务网---江油市农业局—通知公告栏目)。

五、上报时间

各乡镇必须在20091231日前完成油菜种植面积登记造册、核实、公示、汇总上报,总汇表以村级为单位汇总,一式两份上报市财政局农财股及江油市粮油作物站。

 附件:《2008/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实施方案》58656.pdf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九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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