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局按省、市综治办要求,制定了《江油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“进村社”活动“除陋习、树新风”专项行动方案》,请按方案要求,认真组织实施。各乡镇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、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“进村社”相结合,广泛宣传动员,抓好典型示范,使“除陋习,树新风”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,取得实效。
附:江油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“进村社”活动“除陋习、树新风”专项行动方案。76878.doc
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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